根据我国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,宾馆未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消防维保但系统运行正常的情况下,仍可能面临消防检查罚款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《消防法》第十六条明确要求单位“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消防设施,确保完好有效”。即使系统当前运行正常,未履行定期维保义务即构成违法。
地方性法规细化要求
《江苏省消防条例》第四十条:单位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,不具备能力的应委托有资质机构。
《四川省消防条例》第七十一条(2024年修订):未按规定维保的,可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:不具备自主维保能力的必须委托第三方。
消防检查的处罚重点在于是否按法定程序履行维保义务,而非消防系统当前是否运行正常。例如:
若宾馆未建立维保记录、未检测潜在隐患(如设备老化、线路故障),即使系统未报警,仍可能因“未确保消防设施长期有效性”被处罚。
地方性法规普遍将“未按规定维保”列为独立违法行为,与“消防设施损坏”并列处罚条款。
行政处罚:
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: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的,处5000元至5万元罚款。
地方条例:如江苏、四川等省条例,罚款下限可低至1000元,但重复违法可能加重处罚。
刑事风险: 若因未维保导致火灾隐患未及时发现,可能构成“消防责任事故罪”(《刑法》**百三十九条),*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。
若宾馆主张通过内部团队完成维保,需同时满足:
人员资质: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、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持证人员(如上海、陕西、内蒙古等地规定)。
设备与记录:使用专业检测设备,并每年形成书面结论文件(如《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》)。
地方性规定:部分地区(如江西)要求特定系统(如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灭火)必须委托第三方。
立即整改:
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检测,并签订维保合同。
若自行维保,需完善人员资质、设备配置及档案记录。
迎检准备:
整理近一年的维保记录、检测报告及设备台账。
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(需持证上岗)进行培训,确保能熟练操作设备并应对检查询问。
法律风险规避:
即使系统运行正常,也需定期模拟火灾场景测试联动功能(如自动报警、防排烟系统启动)。
结论:宾馆未做消防维保即使系统运行正常,仍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被罚款。建议尽快委托专业机构或完善内部维保机制,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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